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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科室名称:办公室

科室负责人:毕保军

电话:2301519

职责:

一、负责综合文字的起草把关。草拟和审核以市处及处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稿。负责处长办公会议和其它综合性会议的准备、记录、纪要工作,负责审阅各科室报送的工作计划、意见、总结和工作情况的汇报,随时向处领导报告工作。协助处领导组织实施党总支会议和处长办公会议决定。

二、协助处领导做好人事调配、员工考核、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环境卫生等工作。

三、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审核把关各科室报送的对外宣传材料,协调与相关媒体之间关系,一个口径对外宣传。

四、负责上级来文的督办落实;负责对外发文的把关、编号及用印;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五、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及时回复各类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七、综合协调处机关各科室的工作。督导各科室对处领导决定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本处局域网的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九、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综合分析全处的工作形势,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十、负责处机关车辆管理与调配工作。

十一、随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名称:计财科

科室负责人:张秀兰

电话:2303042

职责: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秉公办事。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收支计划,定期检查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合理使用资金。

三、负责制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组织实施。

四、负责向本单位法人代表定期报告经费收支情况,以便领导进行决策。并按会计制度和上级规定,做好财务各种会计报表的填报上报工作。

五、严格财务“一支笔”签字制度,做好各种记帐、对帐、报送等业务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各种数据资料真实可靠。

六、严把收缴关,对养老保障金、民工工资保障金、建设工程交易费、各项培训费等,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文件和有关规定,做到有章可循。

七、加强现金、银行支票的签发管理,确保单位资金安全运行。

八、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核算,参与对固定资产的盘点,并定期与办公室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九、负责单位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制定往来款项清算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理。

十、负责做好职工的工资发放工作,负责每月为职工缴纳养老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工作。

十一、熟悉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审批报销各种发票单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有权拒绝。

十二、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及保管工作。

十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名称:施工科

科室负责人:张国锋

电话:2300498

职责:

一、负责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引导规范建筑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不含主项为装饰装修、建筑幕墙企业)工作,受理审核三级资质,受理上报二级及以上资质,组织资质年度考核工作。

三、负责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淄备案管理工作,配合计生部门做好外来建筑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筑行业的统计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完成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五、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每年召开质量管理成果发布会。

六、组织企业申报省级工法,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省技术创新奖工作,完成向省局的推荐工作。

七、协助建筑业协会完成山东省质量“泰山杯”奖的组织申报和初验工作,协助建筑业协会做好全国质量“鲁班奖”和“国优工程奖”的推荐工作。

八、完成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名称:装饰科

科室负责人:田  源

电话:2301023

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市装饰装修企业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同其他部门查处装饰装修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装饰装修企业的诚信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企业的管理、规范、引导、扶持工作,确保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负责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受理、审核、审批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企业资质;受理、初审上报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组织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年度考核工作。

三、负责外地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进淄备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统计工作,完成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五、协助建筑业协会完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国优”、“泰山杯”奖的组织申报、初验和推荐工作。

科室名称:科教科

科室负责人:李  慧

电话:2300875

职责:

一、负责传达国家、省有关建筑业岗位培训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我市建筑业岗位培训管理办法。

二、负责制定全市建筑业年度岗位培训计划。

三、负责建筑业岗位培训教学单位办学资格管理和建筑职业技能岗位鉴定站管理。

四、负责全市建筑业岗位培训班的档案和考试审批,省、市统考组织及市考科目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合格人员的证书办理和年检工作。

五、负责全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各工种高、中、初级工的理论培训、实操鉴定考核工作的监管和各工种考评员的资格认证工作。

六、负责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业余学校的创建、登记和发牌工作。

七、负责项目经理的评选管理工作。

八、负责评选省、市职业技能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技术能手的组织申报工作。

九、负责组织全市建设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和参加国家、省职业技能竞赛选手的选拔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市建筑业岗位证书登记备案和市直招标工程投标项目部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核验、中标项目部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岗位资格证书的押证管理。

十一、负责新申报、增项、升级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核验,劳务企业职业技能人员持证率核验。

科室名称:劳保办

科室负责人:周秀伶

电话:2301752

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管理规定,负责制定全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收缴、拨付、调剂、补贴工作。随时掌握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变化情况,按照拨付、补贴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拨付、补贴工作。及时了解特困企业的实际情况,按规定用好调剂金。

三、负责全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业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区(县)劳保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确保其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

四、按照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使用管理规定,负责对拨付、补贴企业养老保障金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五、负责编制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收支和工作经费报表,坚持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收支分析。

六、完成省、市建委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室名称:招标办

科室负责人:魏己东

电话:2300931

    职责:

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二、负责审查招标投标单位资格、申请表以及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三、负责监督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定标;负责公示中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四、负责监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负责调解处理招标投标活动的争议与纠纷。

五、负责集中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前的有关手续;负责评标专家的培训聘任、初审及申报并监督和考评其在使用过程的行为。

六、负责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始申请、资格升级、资格延续、资格重新核定、资格证书变更等的初审。

七、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并监督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为。

八、负责指导各区县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科室名称:交易科

科室负责人:赵  庆

电话:2302891

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

二、为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的各方主体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开标及评标的场地服务以及评标专家抽取服务,为交易各方主体办理有关手续提供便利的配套服务。

三、为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派驻有形建筑市场的窗口提供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条件服务,实现有形建筑市场“一站式”管理和服务功能。

四、依法办事,遵守建设程序,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有关手续,严守秘密,创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

五、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和信息网络,实现信息收集、发布功能,为交易各方主体及驻场部门提供高效的网络化办公系统。

六、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基本建设程序等咨询服务,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和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七、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对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和评标活动进行记录和考核。

八、负责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文件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为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九、对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发包承包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十、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发包承包交易活动中企业和执业资格人员的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形成档案,按规定提交给有关部门或向社会公布。

十一、加强对交易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驻场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进行考核评比,组织实施社会公示制度,抓好督办整改工作。

十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不乱收费,不随意减免费用。

十三、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科室名称:安监站

科室负责人:张  强

电话:2302349

职责:

一、根据淄博市建设委员会授权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起草制定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

三、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使用。

四、建立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五、建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并组织定期定量考核。

六、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按要求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七、负责对申报晋升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升级和各类评优选先活动的安全审查,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建立外地进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和清出制度。

八、负责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上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业绩以及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评价,负责对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阶段安全评估,并定期发布评价和评估信息。

十、负责辖区内在建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及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内建筑职工因工伤亡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组织或参与辖区内工程建设中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上报重大伤亡事故。

十二、组织开展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三、检查督促辖区内工程建设各方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十四、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五、组织开展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一线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基地安全教育。

十六、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十七、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监督管理和起重机械的安装质量技术咨询服务;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起重设备登记备案管理。

十八、检查督促辖区内在建工程按要求使用符合省备案规定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

十九、检查督促辖区内在建工程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十、引导辖区内企业争创各级安全文明示范和优良工地,确保现场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组织辖区内在建工程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工地评审工作。

二十一、建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调度、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应对措施。

二十二、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特殊季节、恶劣天气到来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工程建设各方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

二十三、建立安全生产重大违规行为责任人约谈制度,及时督促工程建设各方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十四、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公示。

二十五、处理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和上级转发的涉及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各类督办通知。

二十六、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县安监机构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名称:稽查队

科室负责人:曹  永

电话:2300097

职责:

一、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工程建设手续,擅自开工行为。

二、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招投标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

三、依法查处企业超越资质承揽工程,伪造涂改资质等级证书的行为。

四、依法查处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用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行为。

五、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的违章违纪行为。

六、依法查处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行为。

七、依法查处建设单位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施工的违法行为。

八、依法查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而从事建筑活动的违法行为。

九、查处辖区内工程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十、查处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科室名称:清欠办

科室负责人:朱玉国

电话:2302480

职责:

一、受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投诉工作。

二、逐步建立防范拖欠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审核招投标前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

四、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审查工作。

五、指导区县清欠办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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