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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机关: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文号:淄建管发[2009]56号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6日 点击数:
各区县建管处(局),高新区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管发[2009]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建筑管理 转发 起重机械 监督 通知
打印:郑菁 校对:乔广军
淄博市建筑管理处办公室 2009年9月16日印发
(印发60份)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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