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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市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的通知

发文机关: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文号:淄建管发[2009]67号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5日    点击数:
 
各区县建管处(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掌握各企业技术人才情况,决定建立全市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建立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的企业范围
我市取得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专业技术人才的范围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企业应具有高级、中级、初级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才的认定
(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认定,原则上以参加社会保险为考核标准,企业申报人才数据库时,应提供相应人员此前6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社会保险手册;
(二)对企业外聘人员已在原单位缴纳保险,或因年龄偏大保险部门不予受理保险且确实在企业工作的,企业应提供劳动合同、聘任文件及任职以来的工资发放证明。
四、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建立方法
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依托于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建立。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建立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企业准备阶段;二是区县主管部门审核阶段;三是企业录入阶段;四是市主管部门审定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准备阶段
1、时间安排:2009年11月15日至2010年2月28日
2、具体要求: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做好有职称人员的前期准备工作。对人员不达标的,企业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或引进专业人才等方法保证达到资质标准的要求。
(二)区县审核阶段
1、时间安排: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7日
2、审核要求:企业按照规定时间向区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览表》(附件一)、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险手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览表》应以excel格式,要按照先工程技术类后经济管理类,并由高级、中级、初级顺次填写。区县主管部门对每家企业所报书面资料进行审核,提出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加盖公章,企业根据区县审核盖章后的人员名单登录。区县应保存各种原件,待市主管部门审定完成后退回企业。
(三)企业录入阶段
1、时间安排: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3月15日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的临时数据库的录入工作。
2、建筑业企业录入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步骤如下:
(1)建筑业企业登陆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网址:www.zbjg.com);
(2)点击“建筑市场管理平台入口”;
(3)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企业可自行修改密码;
(4)点击“员工添加”进入单位人员信息界面,完成个人信息录入;然后点击“登录”进入“个人证件信息添加”,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
(四)市主管部门审定阶段
1、时间安排:2010年3月16日至2010年3月31日
2、审定办法:市主管部门根据区县审核意见,结合企业网上填报资料和书面资料,审核合格的,转入到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库。
五、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的人员变更
数据库建立完成后,企业人员变更、增减应在30日内到市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网络数据库人才变更。
(一)人员变更。企业应提供《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变更表》(附件二)。
(二)人员增加。企业应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以及社会保险手册。
六、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的功能及作用
具有自动识别、方便查询、高效管理的功能。
(一)企业录入专业技术人才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识别指标,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持有几个专业职称证书,只能在1家企业数据库中录入,在其它企业重复录入时将会被自动屏蔽。
(二)数据库建立以后,凡是企业资质考核、升级、增项等涉及资质条件中有职称人员考核标准的,均以数据库的人员为准。
(三)新申请资质的企业应先将专业技术人员录入到数据库中,确定是否达到资质标准的要求。
(四)企业可查询自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市、区县主管部门可查询辖区内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建筑业人才数据库是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的有效措施,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建立人才数据库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主管部门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做好企业提交书面资料的初审工作,并组织企业按时完成网上上报工作。
(三)企业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造假问题,将按《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建立后,各建筑企业要正确对待人才流动,不得随意扣押证件,更不得刁难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给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在我市2009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中的人员情况,将依据已建立的全市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中的人员为准。对有职称人员达不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企业,给予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不少于一个月,整改过程中暂停新接工程、不得新申请资质。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重新核定其资质条件,给予降级或撤回资质;逾期不整改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撤回资质。
附件一: 《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览表》
附件二: 《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变更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建筑管理 技术人才 数据库 通知   
打印:郑菁                        校对:张国锋
淄博市建筑管理处办公室       2009年11月5日印发
                                 (印发600份)
 
 
附件一
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证书编号
专业
保险手册号
 
 
 
 
 
 
 
 
 
 
 
 
 
 
 
 
 
 
 
 
 
 
 
 
 
 
 
 
 
 
 
 
 
 
 
 
 
 
 
 
 
 
 
 
 
 
 
 
 
 
 
 
 
 
 
 
 
 
 
 
 
 
 
 
 
 
 
 
 
 
备注:职称按照先工程类后经济管理类,并按高级、中级、初级顺次填写此表。(excel格式)
附件二    
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变更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证书编号
专业
保险手册号
1
 
 
 
 
 
 
2
 
 
 
 
 
 
3
 
 
 
 
 
 
4
 
 
 
 
 
 
5
 
 
 
 
 
 
 
解聘企业意见
 
我公司同意解聘以上   名专业技术人员。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年 月 日
 
聘用企业意见
我公司已聘用以上   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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