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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机关: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文号:淄建管发[2009]72号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3日    点击数:
 
各区县建管处(局),高新区规土局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进入冬季以来,我市持续出现雨雪降温天气,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明显增多。为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冬季战役,强化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二、各级主管部门和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都要成立由分管领导、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冬季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指导,督促各施工现场根据工程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为一线职工提供必需的防护用品。
三、加强对塔吊、物料提升机、载人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的检查,加强对基坑排水、支护、监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吊篮脚手架、临设、施工围挡、脚手架、卸料平台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抢进度、赶工期、交叉作业工程的监督检查。
四、大力开展以“防寒、防火、防滑、防中毒、防触电、防坍塌”为主要内容的冬季“六防”工作。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煤炉取暖,使用电器取暖的,要重点检查用电线路布设是否规范,防止触电事故。雨雪天气要停止室外作业,降雪量较大时要及时采取清理、加固等措施,防止雪荷载过大引发临设等坍塌事故;雪后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雪、积水,强化防冻、防滑管理;起重机械因恶劣天气停止作业前,要对塔吊标准节连接螺栓进行紧固,将吊钩升至上限位处,塔臂顺风向停靠;停工期间要切断施工用电,并对配电箱上锁。
五、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对职工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加强对职工遵章守纪工作的检查。
六、冬季是各类疾病易发时期,要教育职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严禁酗酒,对有重大病史的职工要注意观察、照顾。
七、严格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恶劣天气期间,各级主管部门和各建筑业企业要建立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对突发事件和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冬季建筑施工专项检查工作,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11月23日,对市直工程进行检查。11月29日前,各区县将检查落实情况和在建工程一览表(未上报工程按检查不合格处理)报市建管处安监站。12月1日起,市建管处将组织对各区县、建筑业企业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不到位、不全面、督促整改不力、现场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该停止投标的停止投标,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主管部门的责任。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建筑管理 施工安全 检查 通知  
打印:郑菁                         校对:魏玉波
淄博市建筑管理处办公室     2009年11月23日印发
                                 (印发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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