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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文号:淄建管发[2009]18号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7日    点击数:
 
各区县建管处(局)、高新区规土局城建科、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切实改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十一届全运会和二十二届省运会的举办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态环境,结合全市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动员大会有关要求,按照淄政办发[2008]140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现将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治理范围
市直及各区县依据淄政发[2009]9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等意见的通知》划分范围,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二、    治理内容
施工现场围挡、在建工程外侧安全网设置、进出门口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沙石、土方等物料覆盖、施工垃圾清理等内容。
三、    治理时限
(一)2009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治理。
(二)5月1日至5月31日,开展全市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拉网式大检查。
(三)6月31日前完成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的全面复查。
(四)7月份至年底,巩固提高阶段。
四、    工作措施
(一)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扬尘防治工作目标、各分项工程不同施工工艺专项扬尘防治技术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二)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分别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成立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负总责。
(三)施工作业应符合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技术措施。
     (四)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
(五)施工现场须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临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安装牢固、整齐、美观。
     (六)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公示期自工程开工至工程施工结束,并保持公示内容的清晰完整。
     (七)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划分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分类堆放建筑材料并设置标牌。
     (八)现场搅拌应封闭作业;水泥、石灰粉等粉状物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封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覆盖;场内装卸、搬运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
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九)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十)垃圾清运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不得乱卸乱倒垃圾。
(十一)建筑工程主体外侧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架杆必须除锈刷漆,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平整、美观。凡是有污染和破损的,必须立即更换
     (十二)施工现场要合理设置出入口,施工现场门口及主要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并做到每天上午下午两次清扫并洒水将尘;施工现场出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刷设施,并建立车辆冲洗责任制度,运输车辆在进入或驶出现场时要彻底清理车轮、车体,保持进出场车辆清洁,运输散装物料车辆必须封盖严密,杜绝撒漏,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或驶出施工现场。
    
(十三)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十四)基坑开挖应选择合理的土石方存放位置,对施工现场的原土、回填土应采取固化、密目网等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充分利用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定期对表层进行雾化喷水,遇干旱天气和大风天气,应随时喷水防止扬尘。
     (十五)建设单位应负责小区内主要道路及出入口的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负责组织小区内各施工现场的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检查工作。
五、    组织领导
成立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业
副组长:谢绪军 关庆华
组员: 张国锋 毕保军 谭明君 魏建林
六、    保障措施
(一)凡未开展扬尘治理工作的施工现场,予以停工并通报批评,已验收安全文明工地的取消其安全文明工地称号,未验收安全文明工地的取消其验收资格。
(二)扬尘治理工作开展不积极,不到位的施工现场予以停工并通报批评
(三)建设单位未对小区道路进行硬化,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予以停工并通报批评。
(四)各区县负责各自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及违章工程通报工作。
(五)市建管处将不定期对区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认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的区县予以全市通报。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建筑  施工现场  环境整治  通知
打印:王赛赛                                     校对:荆学
淄博市建筑管理处办公室                 2009年3月27日印发

                                            (印发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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