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招标办、交易中心、各招标代理机构、各施工企业,有关建设单位:
2009年8月30日是《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决定开展纪念宣传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发改法规【2009】1002号),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十部门以鲁发改【2009】734号文件转发了该通知。我市决定围绕《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开展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招标投标法》宣传征文活动
1、征文数量
各区县招标办组织本单位、交易中心及本区域内代理机构和有关施工、建设单位撰写论文数量不少于五篇。各招标代理机构、一级以上总承包施工企业和有关建设单位撰写论文不少于一篇。
2、投稿要求
纸质文稿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一并提交市招标办。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0日。
3、征文选用
征文评选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我们将挑选优秀论文在座谈会上发布交流,并推荐参加全国征文活动。其他征文将安排在淄博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发表。
4、联系方式
单位: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235号
邮编:255037 电子信箱:zbszbb@163.com
电话:2300931 联系人:刘宝清
5、其他事项
按照《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宣传征文活动启事要求。
二、召开《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
各区县招标办要组织由交易中心、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施工企业代表、评标专家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会可分头召开,也可组织多单位共同参加。会议要广泛交流本区县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探索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措施,会议组织情况和会议记录要及时上报市招标办。九月下旬,市招标办将组织各区县招标办、交易中心、各有关建设、施工、招标代理等单位,召开纪念《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进行论文交流、业务研讨等活动,以此为契机促进招标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与发展。
附件:《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宣传征文活动启事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招标投标法 宣传 活动 通知
(印发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