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管处(局)、高新区规土局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管局、市建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秋季战役工作部署,为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秋季战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国庆六十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开展秋季战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秋季是高温多雨季节,也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节。针对此阶段工程特点,秋季战役将集中开展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专项检查,做好秋收前后的工人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围绕60周年国庆和“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稳定,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季战役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我市近期连续出台的《淄博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规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全面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坚决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秋季战役,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整体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应急防范能力。要通过开展秋季战役活动,强化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意识,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自我防范能力,夯实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
(二)牢牢抓住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管不放松,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淄博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梳理统计,严格方案审查和专家论证制度,明确监控重点和方式,强化过程控制,及时上报进度及动态监管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施工后期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监管全过程覆盖。各单位要严格《关于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后期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主体施工结束,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一直到竣工验收前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有效解决此阶段施工现场人员复杂、场地杂乱、交叉作业多、机械、用电设备管理混乱和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总承包企业放松管理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突出问题,防范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钢管扣件质量检查,严把材料进场关。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进场使用前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进行实测检查,并规范钢管、扣件入场检查制度,健全工作档案。承重脚手架、模板支撑架钢管、扣件实测达不到要求的,要重新设计施工方案,并进行加固,确保架体结构稳定。
(五)确保高温汛期施工安全。各单位要针对我市近一段时间以来,高温多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频发的情况,加强对工程基坑、塔机基础、临设围挡、施工用电、高处作业等项目的检查和监测,制定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工期和作业时间,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六)加强对各类园区、村镇工程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部分开发园区、招商引资和村镇工程安全管理体制不顺,制约因素不多,监管力量不足,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真正实现“安全工作无禁区”,消除安全监管的盲区。各区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对此类工程进行梳理,深入排查,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各级政府,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注重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的监管和督查指导,引导村镇逐步完善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自检自控,提高村镇工程的安全施工水平。
(七)加强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各方安全行为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淄博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办法》和《关于实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告知制度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职责。建设单位要在工程开工前及时办理安全措施备案手续,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要保证安全施工的作业环境和条件,要合理安排工期,要及时足额支付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要支持配合监督部门和施工、监理企业的工作,不得违法肢解发包工程。监理单位要全面规范安全监理工作,重点把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材料设施设备进场关、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审查监控关、隐患整改复核验收关,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施工企业要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强化自检自控,要逐步推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委派制,严格现场安全隐患检查和落实整改,真正形成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合力。
(八)加强秋收假期前后安全监管。秋收前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思想波动较大,现场临时用工情况较为普遍,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要加大现场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全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九)加强“国庆六十周年”和“十一运”会前后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突出抓好“国庆六十周年”和“十一运”会前后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严密的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检查和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因素,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按照《淄博市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做好施工围挡、材料堆放、场地硬化、污水排放、车辆冲洗、防尘降尘、噪声控制等工作,维护好市容市貌,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违规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秋季战役工作重点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级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自9月1日起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区县主管部门于9月8日前,将检查情况和在建工程一览表报市安监站。
(三)9月10日至25日,市建管处将组织对各区县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将逐一排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督查达不到标准的安全文明工地初检合格工程,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全市通报批评。
(四)此次检查要把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给清欠办,实现监管资源共享。今后,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根据清欠办确定的重点监控对象,在检查施工安全工作的同时,对清欠工作进行把关,形成配合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避免清欠问题集中爆发或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抄报:市建委。
(印发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