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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书技能培训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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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机构

科室名称 :科教科

地址 :人民西路17号317室     电话:2300875

 

二、   办理依据

省建管局《关于2009年全省建筑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鲁建管人字(2009)6号文件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资料员岗位培训的通知》鲁建管人字(2009)8号文件

《山东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鲁建管劳【1997】第18号

《山东省建筑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管理规定》

《山东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基地工作指导意见》

《山东省建筑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建筑业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淄建管发【2010】11号

三、办理类别

关键岗位新培训及继续教育

职业技能新培训

四、办理程序

1、关键岗位人员新培训、继续教育办理程序

(1)审查培训学校办班的档案资料:办班通知、呈批表、教学计划、课时安排、任课老师、学员名单并备案存档。呈批表报领导审批盖章。不定期到培训学校检查教学质量、学员到课率、学时安排是否合理。

(2)审核培训学校报送的统考申请及考生信息表,报领导审批后,报省培训中心备案。

(3)负责省统考试卷的接送和市考课目的试卷印刷、装订、装袋工作;统考人员的考场安排、监考人员安排、记录缺考人员情况。

(4)安排阅卷、成绩汇总、证书编号、到省培训中心办理新证书或证书延期手续。

2、职业技能人员培训工作程序

培训学校或区县发布办班通知,组织学员报名缴费、授课后,提交考试申请,经科长、分管领导同意后,加盖处公章报省局技能办批准,办理准考证,组织理论、实操鉴定考试、阅卷、评审、证书编号、办理证书等工作。

五、所需资料

学员成绩单

六、   办理时限

随时受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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