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管处(局):
为纪念《山东省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一周年,经研究,决定3月初组织开展一次纪念《办法》实施一周年,暨全市装饰企业“诚信经营、绿色装修”承诺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宣传主题为:倡导“诚信经营、绿色装修”经营理念和服务宗旨。
二、活动内容:纪念《办法》实施一周年;企业诚信经营绿色装修承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企业风采展示。
三、活动目的:提高社会对装饰行业的关注和了解,增强装饰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四、主办单位: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五、承办单位:淄博市建筑业协会、淄博晚报。
六、活动时间:2010年3月1日---2010年3月15日。
七、活动安排:
1、2010年3月1日、3月11日在淄博晚报两期整版刊登以“诚信经营、绿色装修”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登载宣传文章,展示企业风采。
2、3月15日组织部分装饰企业在市博物馆广场举办宣传活动,宣传《办法》,解答市民装修疑问,发放“诚信经营、绿色装修”承诺书,展示企业风采和优秀装修成果图片。
八、几点要求:
1、各区县接此通知后,要立即通知所属装饰公司签订“诚信经营、绿色装修”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盖章。承诺书一式二份,请各单位于2月20日前报市建管处装饰装修科。未签订承诺书的企业视为自愿放弃本此活动。
2、各区县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宣传活动。
3、本通知所附承诺书企业可自行在“淄博建筑管理信息网”上下载打印。
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诚信经营、绿色装修”承诺书
二O一O年二月五日
淄博市装饰装修企业“诚信经营、绿色装修”承诺书
为树立装饰装修行业的良好形象,为业主提供优良的公共、居住环境,淄博市建筑装饰装修所有有资质、资格的企业向社会发出“诚信经营、绿色装修”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市场规则、行业道德,重合同,守信誉,诚信经营,绿色装修,做遵纪守法的诚实经营者。
二、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共同维护淄博市建筑装饰装修企业的良好形象。
三、不违反装饰工程强制性标准,不使用无合格证的建筑装饰材料,未经验收的工程不交付使用。
四、对业主高度负责。无论工程量大小,装修档次高低,均一视同仁,精心组织设计施工,为业主精打细算,最大限度节约成本。
五、认真履行合同,坚持绿色装修。不使用劣质材料;不以次充好;不偷工减料;不随意变更设计;不欺诈客户;不使用模糊条款;推广绿色节能环保产品,维护业主利益。
六、严格遵守施工规范。装修材料明码标价,装修工艺明确标准,施工过程认真规范,向业主提供工程质量保修保证书。
七、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质检人员全程把关,隐蔽工程与表面工程一样对待,未经论证许可,绝不随意变动工程结构,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八、积极做好工程保修服务工作。认真接受客户的意见和投诉,对因装修质量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积极赔偿,绝不拖延时间,推脱责任。
九、坚决履行承诺,真诚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与管理。
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