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 政务公开>> 行业快讯>>正文内容

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六措施”严控施工安全生产

点击数:
 

 

一年之计在于春。随着天气不断回暖,各工地陆续开工,为确保工地复工安全生产,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积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六项措施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筑工地安全复工。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制定“基层基础年”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发动,全年工作以“基层基础年”活动为主线,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规章制度,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程,狠抓督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确保日常监督有档案,综合检查有通报,监督指导有回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和动态监管,做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管理,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保障一线从业人员权益。
    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水平。加大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力度,制定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管理办法,突出抓好施工扬尘和车辆带泥上路问题,不断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安全费用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强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实行登记注册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提高安全生产防护水平。
    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强技术管理,组建专家队伍,实行高大模板、起重机械拆装、深基坑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加强备案登记管理,开展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工作。加强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有关机构与施工企业开展技术合作,解决施工难题。
    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做好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延期复审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延期复核换证工作,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理论和实操能力。加强安监人员培训教育,增加安监力量,优化人员结构,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技能水平和执法能力。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路17号 电话:0533--2301519 传真:0533--2303028 E-mail:zibojgc@sina.com
版权所有: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2007-2009 zbj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淄博企业在线提供技术支持 鲁ICP备05054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