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淄博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
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402室、408室
电话:2301752、2307758
二、办理依据:
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联系制度的通知(淄建发[2009]76号)
三、办理类别: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联系单会签办理。
四、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联系单向劳保办提交相关资料,由劳保办审核后,填报《淄博市建设工程项目劳保金收缴审核表》,待所有资料审核完毕无异议后,盖章生效。
五、申报资料:
1、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专用收款票据;建筑工程结算书;淄博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复印件。
2、如果工程名称、面积、层数、结构形式等关键因素与劳保办原登记内容不符时,还需提供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图签等资料。
六、办理时限:
建设单位报送全部资料后,工作人员10个作日内审核完毕,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处领导复核无异议签字后,在会签单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