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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学习班的通知

发文机关: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淄建函发[2010]23号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4日    点击数:
 
各区县建设局、高新区规土局、桓台县建管局,各建设、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淄建发[2009]101号),明确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单位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学习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新培训人员为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员。监理单位培训人数按要求确定。
2、对已持有安全监管员证,未及时办理换证的,复审考核合格后换证。
二、学习内容
1、《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
3、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
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
8、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资料。
三、报名方式
以企业为单位组织报名,监理公司、建设单位由单位注册所在地安监站负责组织报名,市属工程建设单位直接到淄建技工学校(电话:3120475)报名,报名时带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一份。所有报名企业将报名表、复审人员将复审表用EXCEL方式填写无误后报各区县安监站,各区县汇总后发送至zbajz@126.com信箱。
四、报名时间 
2010年5月4日—12日。
五、报名地点
市建管处安监站(电话:2302349 ,人民西路17号)。   
联系人:李庆喜 马国华   电话:2307809。
请各单位登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zbjs.gov.cn)或市建管处网站(www.zbjg.com)下载《通知》及报名表。
六、培训费用
新培训人员240元(含学习费、证书费、租赁费、讲课费、资料费),复审人员160元,食宿费用自理。
七、几点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落实专人负责,按配备要求及时组织好报名学习。
2、学习考核合格人员将获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资格证书”。
3、参加学习人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听讲,确保此次学习取得良好效果。
4、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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