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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淄川区城乡建设档案馆招聘人员公告

发文机关: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文号: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6日    点击数:
 

 

根据工作需要,经淄川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为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淄川区城乡建设档案馆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从事建筑行业工作经历;
6、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和其它要求。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川区般阳路266号)四楼干部科
(三)具体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下载报名材料。报考人员登录 “淄川人才网”(网址:www.zcrencai.com)下载打印《淄川区城乡建设档案馆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淄川区城乡建设档案馆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均为A4纸),根据所学专业和招聘计划,填写《淄川区城乡建设档案馆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淄川区城乡建设档案馆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字。
2、报名工作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持填写好的《淄川区城乡建设档案馆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淄川区城乡建设档案馆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三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其中一张粘贴到报名登记表上)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同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从事2年以上建筑行业工作经历证明,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留学生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报名时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或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
4、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凭报名发票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轮进行,两轮考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第一轮为笔试。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0年6月18日 上午8:30—10:00;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将计划合并到其他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适当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第二轮为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录取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低于本次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岗位的录取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面试时间、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等详细情况请随时登录“淄川人才网”(网址www.zcrencai.com)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学习或工作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是否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笔试成绩相同的,在建筑行业工作时间长的优先录用。
六、公示与录取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川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派遣手续。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检查
严格考试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5282275 (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5181264 (区监察局)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五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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