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机构
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502室
电话:2300931
二、办事依据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30号文)、《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招字[2009]15号文)
三、办理类别
1、单项业务备案
2、分支机构备案
四、办理程序
1、进淄企业向招标办提交单项业务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申请,并附相关备案材料,为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
2、承办人员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招标办负责人对初步审查意见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将审核意见报分管负责人审批。
五、所需资料
(一)单项业务备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专职人员(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务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名)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山东省工程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从业证书》;
4、工商注册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格有效期内无不良性为记录证明及介绍信;
5、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代理合同。
(二)分支机构备案
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3、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本机构不少于2名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
分支机构工作的本机构聘用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4、分支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5、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自有的只须提供产权证明);
6、机构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年内无不良行为的诚信记录证明。
六、办事时限
符合条件,2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