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机构
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502室
电话:2300931
二、办事依据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号令)、《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鲁建发【2003】31号文)
三、办理程序
1、公开招聘
市招标办根据评标工作需要和上级有关要求,在市级报刊和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聘任审核
市招标办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评标专家申请表》、身份证、职称证、执业注册证和获奖证书等原件进行初审。然后将初审合格人员报省招标办进行审核。
3、公告发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本批评标专家名单,并发放带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章的《评标专家资格证》。市招标办将资格审定后人员资料整理、立卷、归档。
4、录入专家库
市招标办将评标专家资料录入评标专家管理系统,省招标办网上审核。
5、动态管理
由招标办、交易中心对评标专家实施“一标一评”和年度考核。市招标办按考核结果,报请省招标办批准,对不良评标专家分别进行暂停资格、清除出库、永不录用等处理。
6、资格复审
按省招标办要求,对评标专家任期满三年的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