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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建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机关: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文号:淄建发[2010]52号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3日    点击数:
 
 
各区县住建局、高新区规土局、桓台县建管局,委属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建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自该《标准》施行之日起,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淄建发[2009]93号)文件规定的从事外墙保温承包资质由“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修改为“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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