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机构
淄博市建筑管理处施工队伍管理科
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401室
电话:2300498
二、办事依据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2.《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
3.《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贯彻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鲁建管发[2007]25号);
4.《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
三、办理类别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四、办理程序
1.企业在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前,应首先完成网上申请、数据上传(劳务企业除外);
2.区县建管部门审核签字;
3.市建管处审核;
4.省核准企业的名称变更到省建管局审核办理;
5.部核准企业变更到省建管局审核办理。
五、提交资料明细
1.《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审核表》;
2.企业资质变更申请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5.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法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变更的要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个人养老保险手册;
7.企业名称变更要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名称批复文件;还要提供:①企业章程,包括原章程、新章程,原章程到新章程的全部股东会(职代会)决议案;②改制重组的应附有关批准文件(从规定),建设部许可的需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③其他非出卖资质的所有证明材料;
8.企业注册地址跨区县变更的要有原注册地同意迁出和新注册地同意迁入的签字盖章。
资质证书变更按照企业主项资质的申请途径办理,所有的复印件都须盖公章。
六、办理时限
随时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