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 政务公开>> 行业快讯>>正文内容

沈阳10个施工现场被通报批评 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点击数:
 

     沈阳晚报讯(记者 王晓婷)7月11日,市建委通报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对沈阳10个较差施工现场进行通报批评。

  自6月1日开始至今,市建委展开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本次检查共对全市13个行政区域的287个施工现场进行了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和环境治理。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工地施工存在施工临时用电未按规范标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数量配置不足、施工临时用电不合格、高处作业工人未戴安全带及安全帽等施工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对179个存在一般隐患的施工现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23个存在严重隐患的施工现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通过检查,市建委对安全隐患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利的10个较差施工现场及相关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被通报批评的相关责任单位和施工现场,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并将依法予以处罚。

  10个被通报施工现场

  1.中海国际工程施工现场;2.水调歌城工程施工现场;3.东方欧博城E1-E7#工程施工现场;4.新夏宫工程施工现场;5.奥园国际新城工程施工现场;6.浑南热力2#热源扩建厂房工程施工现场;7.沈阳世纪鑫丰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办公楼工程施工现场;8.廊桥国际一期工程施工现场;9.沈阳世纪先锋科技园工程施工现场;10.凤凰大厦工程施工现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路17号 电话:0533--2301519 传真:0533--2303028 E-mail:zibojgc@sina.com
版权所有: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2007-2009 zbj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淄博企业在线提供技术支持 鲁ICP备05054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