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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爆炸原因查明:两次转包 施工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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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南京市政府就“7·28”爆炸事件召开第三场新闻通报会,会上指出,导致此次重大伤亡事件的原因是拆迁施工过程中挖断了可燃气体管道引发爆炸,经过初步调查,施工单位负责人系裙带关系,并出现两次违规转包,目前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昨日在清理已被扑灭的爆燃第一现场中又发现3名遇难者遗体,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其中14名危重伤员已有3人脱离生命危险。
  此次爆炸地点附近有不少住宅楼,还有幼儿园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暂时居住地,爆炸给附近居民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同时2个月前,这里也曾发生过丙烯输气管破裂造成危险气体泄漏事件。昨天,南京市安监局副局长刘照华表示,当时施工人员将管道挖断造成了泄漏事件,栖霞区政府及时处置,并没有发生灾难。“此后我们组织过工作人员对地下管道进行排查,但此次事件我们的工作还是有不到位的地方。”刘照华表示,经过调查他们了解到,今年春节原南京市塑料四厂与栖霞迈燕地区开发建设领导办公室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由后者支付拆迁转让费用并对这块地组织开发建设。今年6月份,该领导办公室又将拆迁工程转包给了扬州鸿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将此处平整土地,拆除地面建筑。该公司负责人邵殷军违规将工程转包给了其妻弟董来勇,而董来勇又将挖掘工作交给了其小舅子方强锋。
  “本月26日,南京原塑料四厂还有部分职工留守,他们和当地街道负责人均提醒过施工方,地下有丙烯输送管道,并明确告诉他们管道的具体位置,董来勇及方强锋进入厂区擅自施工,造成了这次的重大伤亡事件。”刘照华称,四名肇事者分别为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邵殷军,邵的妻弟董来勇,董来勇妻弟方强锋,地下管道主管单位南京金陵塑料化工有限公司主管生产运营部副部长蒋山尊,目前该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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