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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城市防汛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淄建发〔2010〕71号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7日    点击数:
 
各区县住建局、高新区规土局、桓台县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气候条件极端异常,许多地方相继出现极端恶劣天气,广州、重庆、河南栾川、甘肃舟曲等地先后连降暴雨,引发严重自然灾害,我省连续出现35℃以上高温,济南市三天内连续发生多起建设系统户外作业人员中暑死亡事件,我市及招远市相继发生较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职工权益和城市正常运转,市住建局就全市安全生产和城市防汛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抗洪和安全生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针对今年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情况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全市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和防汛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靠前指挥,分管同志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班子成员要相互补台、齐抓共管。要坚决克服侥幸麻痹心理,保持高度的预见性和警惕性,进一步完善各项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和城市防汛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切实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城市安全。
二、大力强化暑期户外作业劳动防护。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思想,大力强化暑期户外作业劳动防护。对建设系统内的环卫保洁、建筑施工、市政施工、园林养护等行业,一是要科学安排作业时间。要统筹考虑、合理调整一线职工作息,户外作业要避开中午高温时段。当气温高于36℃时,要立即停止户外作业;对拒不停工引发中暑死亡的施工企业,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因高温停工导致延误工程合同时间的,按误工时间顺延合同工期。遇到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建筑工地要迅速停工撤人。二是要严格落实防暑措施。要督促施工作业单位,为户外作业人员配备遮阳帽、毛巾、风油精、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施工作业现场要准备绿豆汤、茶水等防暑饮品。要动员环卫、市政、园林作业的沿线单位,为一线职工提供休息纳凉场所。要对一线职工普及防暑降温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意识。对年龄偏大、体质偏弱人员要重点关注,适当减少工作量,降低劳动强度。三是切实做好中暑应对工作。要组织有关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完善户外作业人员应急救护预案,一旦有人中暑及时救治,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三、继续稳步提高建筑安全工作水平。一是要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安排,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工作要涵盖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实效。二是要重点抓好汛期深基坑和沟槽的支护、排水、临边载荷检查,塔吊和落地式脚手架的避雷及基础稳固检查,施工现场的防触电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牢固性检查工作。大雨过后,必须严查深基坑变形监测和塔吊、落地式脚手架基础稳固情况,遇有险情,必须先行处理再进行施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达到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履行专家论证程序,经过论证的方案内容落实到施工环节。四是要认真落实起重机械各项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产权和使用登记备案制度,施工现场使用的每台塔吊都有档案资料可查,要严格实行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查制度,抓紧落实设置塔吊大臂防坠安全绳措施,积极防范塔吊检修作业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五是要认真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该支付的防护费用要支付到位,施工、监理单位该配备的人员配备到位、该履行的管理职责履行到位。今后安监机构检查工作的重点要逐步向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转变,凡人员配备不足、工作开展不力的,要采取停止施工、经济处罚、暂停投标资格、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多种措施,督促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六是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必须处罚到位,强化建筑市场环境治理。
四、扎实做好城市防汛工作。我市今年虽然还没有大的汛情发生,但汛期还没有结束,要继续保持高度警觉,坚持科学防控、综合防控、主动防控,强化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做到汛期不结束,工作不放松,努力保证城市安全度汛。一是要完善防汛应急预案与预警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针对以往防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今年新形势,按照“操作性强、实战性强”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要进一步加强预案的宣传普及,使有关单位和人员都能清楚地了解各自的任务,使广大市民能够掌握逃险避灾的基本知识和安全转移路线。二是要继续做好防汛物资补充和清淤清障工作。经过前段时间的降雨,防汛物资有所损耗,各区县要加大财政投入,重新进行清点,及时做好物资调度补充工作。要进一步清除排水河道、管网的阻水障碍,保证排水畅通。对积水严重的路段、地区要抓紧研究应对措施,尽快予以改造完善。 三是要扎实做好城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度汛工作。要严格落实城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和城区低洼地段、立交桥通道、地下商场、地下车库、户外大型广告、公园景区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的防汛措施,并将重点部位的防汛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员,及时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要加强值班调度,保证信息畅通。各级城市防汛部门汛期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汛情报告、通讯畅通和信息处理等制度。雨情就是命令,一旦出现降雨,各部门领导要亲临现场,密切注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准确判断形势,提前采取措施。各部门、各区县要加强协调,实现信息互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对重大雨情、水情等有关情况,要及时汇总上报市城市防汛办公室,便于领导指挥、决策。
五、着力保证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安全。暑期汛期,公园、景区易发游客中暑和山洪突发、危险地段落石等伤人事件。前期青岛崂山景区就有突降暴雨、几十名游客被山洪围困的事情发生,幸亏救援及时,没有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各景区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密防范,遇有暴雨时可暂时关闭景区,加强对山体陡坡的维护和观测,并做好滞留游客的疏导和撤离工作。要指导公园、景区设置防暑降温服务站,做好高温防暑提示警示,并加强医疗、应急救援服务。要认真汲取深圳东部华侨城“太空迷航”项目发生的恶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公园、景区内大型游乐设施和用电线路的安全检测,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城市防汛工作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来不得半点松懈和疏忽。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细致的作风,严抓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全市建设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近期,市住建局还将对区县工作进行抽查暗访,检查情况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范围。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安全 防汛 管理 通知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8月13印发
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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