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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2010年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暨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发文机关:淄博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文号:淄建安监发[2010]6号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0日    点击数:
 

 

各区县安监站,高新区规土局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8月3日至9日,2010年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暨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第三小组对我市申报的6个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和12个优良工地进行了复查验收,并随机抽查了张店、淄川、周村、沂源4个新农村建设工程,其中复查验收工程全部达到标准要求,抽查工程有3个被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现将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检查组对我市施工现场整体防护水平、安全机构人员配备职责履行、安全监理、防护用具管理,以及贯彻执行省有关规定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其中山东起凤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创业.上城名府11#楼和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高新区先进陶瓷创新中心研发综合楼工程,以较高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受到检查组点名表扬。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安全管理方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不健全,责任未具体分解到人,考核标准不具体、可操作性差,考核工作流于形式;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人不具备相应技术资格,不能严格执行审核程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企业项目总监技术水平低,且审查不认真、不严格,项目总监审查后未加盖总监注册章,方案与现场脱节,针对性、指导性较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程序不闭合,初次论证存在问题的方案变更后未重新进行审批论证,个别方案无专家论证结论;安全技术交底未根据方案进行,内容针对性不强,不能够具体指导施工,安全交底不能根据不同作业部位、作业时间、施工机具分别交底,安全交底接底人不全,部分代签字;验收不能到现场实测实量,个别数据不真实,未量化,甚至伪造验收资料;企业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复查程序不闭合,整改报告企业复查无结论,未加盖公章;职工经常性安全教育内容不具体,针对性差;管理人员值班记录、班前活动记录内容简单,不能真实反映现场安全工作实际;部分管理制度不全面、不具体,未以正式文件下发等。
(二)文明施工方面。部分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不合理,灭火器选型错误,不能满足三方向灭火要求,水锨砂桶配备不全,高层建筑消防水管管径达不到2寸要求,无足够的消防水源,不能保证足够扬程的水压,每楼层不能按要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现场排水未成体系,部分场地积水,部分现场未设有沉淀池,未与市政管网连接;现场材料标牌制作不规范,标识不清;厨房、厕所、宿舍等无防蚊蝇、防鼠措施;厕所蹲位未按1:25设置,未设置隔板和水冲设施;个别工地浴室过于简易,未采用安全电压和防水、防爆电器,喷头少于10个;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无明显隔离措施;电焊、顶层防水喷灯、厨房等动火审批手续不全,动火申请人、动火时间、部位等内容填写不全;部分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不健全,未以正式文件印发,治安保卫责任未分解到人;急救室缺担架、夹板等急救器材;现场饮水桶未上锁,吸烟室无烟灰缸、灭火器;部分现场食堂无卫生许可证;现场人员胸卡佩戴不全等。
(三)土建方面。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平整、夯实、垫板、排水等做法不规范;个别连续式剪刀撑搭设不规范,下端未顶在垫板上,与立杆、主节点处小横杆未用扣件连接,中间每隔6跨内外立杆间未按要求设置之字撑;小横杆外漏尺寸偏差大,个别小横杆露头过长;个别脚手架杆件弯曲变形,架体垂直度不符合要求;部分框架工程脚手架连墙件设置间距过大;个别脚手架内大横杆未交圈设置;部分平立网封闭不严;悬挑脚手架卸荷钢丝绳无防剪切保护措施,部分现场落地式脚手架未设置上人斜道;临边和洞口防护不严密,电梯井平网防护不严;作业层未按要求铺板,下部小横杆间距过大,有探头板,临边防护未按要求设置;平网处内立杆与墙大于150mm防护不严;卸料平台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个别悬挑梁后端未锚固,临边防护、下部铺板不规范、不严密;个别楼梯未随作业进度及时防护;楼层临边防护立柱间距过大,且固定不牢;个别工地模板支撑系统立杆下部未按要求铺板,缺少纵横向拉结,与脚手架连接,上端丝杠处缺少水平连接;模板拆除审批手续、资料不全,无混凝土强度实验报告,拆除未设置警戒区域,无专人监护;部分现场塔机、建筑物坠落半径内通道、作业区、临设无可靠的防砸措施等;部分脚手架方案针对性、指导性较差,内容不具体,与现场不符,不能指导施工,验收未按要求实测实量;部分基坑周边集中堆放物料,影响结构安全;抽查工程部分安全帽、安全网非省备案准用产品等。
(四)施工用电、机具方面。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设计)不能指导施工;部分开关箱与设备距离超过3m;部分现场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不匹配,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个别保护零线有多处接头,与电气设备连接未使用铜篦压接;个别机具作业区域防砸措施不严密;电锯防护罩制作不规范;个别搅拌机钢丝绳起刺、断丝、变形严重,未按要求及时报废更换;多台同类用电设备未编号区分,检查验收等未分别进行;配电箱系统图不全;现场接地体检测点漏设,不能进行接地检测;浴室、厨房和照明高度低于2.4米的环境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电压;个别进楼电缆未埋地敷设,直接穿越脚手架;方案、交底针对性、指导性差,电工接底、巡视记录代签字;个别工地检验、检测记录值未实测实量,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符;部分电缆非省备案准用产品等。
(五)起重机械方面。部分起重机械附着不使用原厂家产品,安装与使用说明书不符,厂家未提供设计变更资料或技术负责人未审批,附着与建筑物、标准节连接钢板未填实,部分螺栓无备帽,个别附着安装超高、超长;部分吊钩滑轮钢丝绳防脱装置不齐全,钢丝绳预留不足3圈;部分相邻塔机吊装作业无防钢丝绳缠绕措施,个别塔机水平方向安全距离不足;个别塔机配重固定不牢;个别塔机信号工不在岗;部分塔吊基础排水不畅;电缆敷设违规使用铁丝与绝缘子绑扎;塔吊超过30米塔帽、大臂前后未设置障碍灯,超过50米未设置风速仪;方案、交底针对性、指导性差,安全技术交底接底人不全,个别工地对塔机后期顶升、附着安装未进行验收,验收记录值未实测实量,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个别验收无结论,监理未签字;塔机维修保养记录填写内容不全;个别施工升降机开关箱距离过远,楼层未设置通信联络装置,上端防冒顶装置不全等。
(六)安全监理方面。部分监理人员对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掌握欠缺,安全监理的专业性、深度不足;部分项目总监对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方案审查不严,意见不明确,代签字,未加盖总监注册章;监理日志记录内容不完整,对施工方安全保证体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职安全员职责履行、大型机具和重要材料进场等审查工作未及时形成工作记录;监理通知书下发隐患无回复和整改验收,职责履行不到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未进行旁站监理或缺少旁站监理记录等。
三、几点要求:
(一)所有受检单位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限期整改,经建设、监理、施工三方验收后,报区县安监站(市监督工程报市安监站)复查,并将整改报告报市安监站,由市安监站统一汇总报省总站。
(二)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此次省检,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三)各监理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严格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要注重对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学习,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完善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监理通知书、例会记录等档案管理,加强对总、分包和塔吊拆装等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人员资格的审查,加强对施工方安全职责履行的审查,加强对大型机具和重要材料进场的审查,切实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四)所有通过验收的工程要持之以恒的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决不能掉以轻心、放松管理,要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保证全过程达标,坚决杜绝违规、违章情况的出现。
四、下一步文明工地创建要求:
(一)申报省级和市十佳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临设使用轻钢板房的必须采用玻璃丝棉或岩棉做填充料,必须使用质量检测合格的安全网等省备案准用产品,必须使用彩色钢板或其它高档次的围挡,必须按要求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具备条件的尽量按要求搭设上人斜道,操作层满铺板,并做好防护。
(二)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须提高安全技术资料的真实性、针对性、指导性和时效性,凡检查发现资料伪造的一律取消文明工地评选资格。
(三)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卸料平台必须随工程进度同步搭设,且满足施工需要,严禁使用溜槽私自解开立网卸料,否则取消文明工地评选资格。卸料平台必须单独做出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纸;高层建筑宜设置钢丝绳斜拉的悬挑式卸料平台;料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并且料台应便于操作,脚手板铺平绑牢,周围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板并用密目网封严,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限荷标牌。
(四)申报省级和市十佳安全文明工地施工现场的楼梯、阳台、屋面、各类洞口及其它临边防护栏杆,电梯井防护门、混凝土搅拌区、木工加工区、钢筋制作区等场所的防护棚必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满足安全可靠、整齐美观、周转使用的要求,带动和促进全市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五)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塔吊基础施工应按产品说明书和设计图纸进行,验收资料中基础混凝土、钢筋验收报告必须齐全。塔吊附着材料、长度、安装高度等与说明书不一致的,必须由原厂家出具设计变更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附着安装完毕,必须经建设各方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职工宿舍、食堂、厕所必须严格按标准设置。职工宿舍必须设有后窗,通风顺畅,职工宿舍单间不得超过16人,且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m2,宿舍应设有专用开关箱,并统一为职工布设用电线路插座,有条件的要统一采用36V安全电压,冬季、夏季为职工统一装设安全可靠的电暖器、电风扇等设施;厕所必须设置为水冲式,蹲位比满足25:1,并定期冲洗,保持干净整洁,淋浴室喷头必须同时满足10人以上洗浴。
    (七)市及区县安监站将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工作程序对申报的安全文明工地进行检查,凡申报工程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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