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市建管处召集10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机构负责人员,就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座谈。
座谈就目前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即主体施工结束,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一直到竣工验收前施工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梳理,并就如何强化管理达成了共识。
会后,市建管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标和施工总承包制度,在工程主体封顶前必须依法确定工程分包单位,严禁将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和水电暖、空调通风、消防、门窗、设备安装等项目肢解发包。确需分包的项目,应由总承包企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总包单位要统筹规划施工后期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将所有分包项目的人员持证上岗职责履行、管理制度建立运行、安全防护措施、设施到位等情况,全部纳入监管。《通知》就施工后期现场实体存在的常见隐患和问题进行了明确,要求建设各方认真排查整改。
《通知》要求,各级建筑主管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创新检查方法,结合现场问题检查考核建设各方职责履行情况,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肢解发包工程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工程造价1%的处罚;对未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单位擅自给肢解发包项目提供水、电、机具等作业条件的,给予总包单位责令停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市建管处 魏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