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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劳保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文机关: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文号:淄建管发[2010]46号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2日    点击数:
 

 

各区县建管处(局)、桓台县劳保站、市直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全市《山东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重新审发及建筑企业补贴资格核定工作,掌握全市劳保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全面完成劳保金年度收缴任务。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各区县劳保站,享受劳保金拨付和困难企业补贴的建筑业企业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劳保金《管理手册》重新审发
严格按照鲁建劳[2010]02号《关于调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等级和拨付标准的通知》、鲁建劳办[2010]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审发管理工作的通知》、12号文件《关于重新审发<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工作意见》和《关于做好我市重新核定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等级及审发<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规定,逐项审核每家企业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实其是否达到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
(二)劳保金补贴资格核定
严格按照鲁建劳[2010]03号《关于调整享受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调剂、补贴资格的通知》、鲁建劳办[2010]13号《关于贯彻鲁建劳[2010]03号文实施意见》文件规定,逐项审核每家企业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实其是否达到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标准。
(三)劳保金管理工作检查
依据《淄博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标准(试行)》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区县对省、市养老保障金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2009年度下半年、2010年1-7月份劳保金收缴、财务管理、拨付补贴和施工企业劳保金使用情况;缓缴合同催缴情况;减、免、缓情况;2009年省、市劳保管理工作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资料准备
(一)劳保金《管理手册》重新审发材料及补贴资格核定材料
1、建筑企业劳保金《管理手册》申报材料及补贴资格申请材料,需按有关文件要求的顺序和内容装订整齐,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并需按照汇总表的顺序排放。
    建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照企业参保人员花名册顺序排放。
2、区县对每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2010年重新审发<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材料审核表》和《2010年享受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调剂、补贴资格申报材料审核表》一式一份,在审核表上签字,并分别按照汇总表的顺序排放。
3、区县对辖区内企业申报劳保金《管理手册》及享受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补贴资格情况初审后,以文件形式形成初审报告。
4、区县申报《管理手册》及建筑企业补贴资格的汇总表一式两份(EXCEL格式的电子版)。
(二)、劳保金管理工作
1、2009年度下半年及2010年1-7月劳保金收缴、拨付台帐。
2、劳保金缓缴合同及台帐。
3、劳保金的财务账簿、财务报表。
4、拨付、补贴资金的预收联系单、审批表。
5、施工企业收到劳保金的核算账簿、为职工缴纳社保金收据、参保职工花名册等。
6、劳保金收入、支出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7、经费支出账簿。
8、根据《淄博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写出详细的书面汇报材料(报电子版)。
三、检查时间及人员:
各区县劳保站认真进行自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市检查组9月上旬开始检查,具体时间见附件。
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 长:崔长圃
副组长:周秀伶 张秀兰
成 员:胡广湘 董洁冰 高 玲 陈凡忠
 
 
 
 
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建筑管理 劳保管理 检查 通知
淄博市建筑管理处办公室      2010年9月2日印发
                  (印发25份)
 
附件:
  
检查时间安排:
9月7日    博山区劳保站
9月8日    周村区劳保站
9月9日    高青县劳保站
9月10日   高新区劳保站
9月14日   淄川县劳保站
9月15日  桓台县劳保站
9月16日   沂源区劳保站
9月17日   临淄区劳保站
9月19日   张店区劳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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