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月份青岛市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并获国家补助资金8000万元后,7月份,即墨市又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获得国家补助资金1800万元。青岛市成为国内同类城市中唯一一个获得市、县两级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的城市。
自2006年以来,根据财政部和住建部统一部署,青岛市积极宣传国家建筑节能政策,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工程应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岛市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应用暂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示范工作,选取优秀工程申报国家示范。截至目前,已有18个项目被列为国家示范工程,获得国家奖励资金约1.55亿元,同时市财政累计配套资金5000万元。目前卓越蔚蓝群岛土壤源热泵工程、千禧龙花园海水源热泵工程、国际帆船中心等项目已投入使用,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通过奖励资金的引导,青岛市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累计实现投资50亿元,实现年节约标煤20.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54.1万吨、二氧化硫0.2万吨、氮氧化物0.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