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多举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去年使用农民工2.7万余人,发放工资5404万元。该省落实农民工维权保护制度,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用工计划,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长期使用农民工或特殊岗位农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农民工登记造册管理。按照施工单位每次计量支付总额2%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立专用账户,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最近,参加宁夏公路建设的农民工带着一年的收入喜气洋洋返乡探亲。据了解,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采取多项举措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09年使用农民工2。7万余人,发放农民工工资540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08%,没有发生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确保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该局构建多渠道监督网络,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部驻地、拌合站、预制厂公布业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电话,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在社会上聘请11名行风监督员,积极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农民工维权保护制度,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用工计划,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长期使用农民工或特殊岗位农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农民工登记造册管理。按照施工单位每次计量支付总额2%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立专用账户,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银行工资卡,每月按时将工资拨付到个人账户,为农民工保管和查询工资提供便利。结合每月工程管理综合检查,纪检部门深入石银、同沿等高速公路和南部山区地方公路建设项目,认真检查用工合同执行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降低其信用等级,在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采取严格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