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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100100
本招标项目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大楼工程已由淄博市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项(201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大楼工程
2.2工程概况:地上六层,框剪结构,建筑面积17012㎡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地点:张店区张周路以北,区政务中心西邻
2.5计划工期:2011年 7 月30 日开工,2012年 3 月30 日竣工,总工期 245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装饰、门窗、水、电、暖、卫、消防、外墙保温、屋面防水等所有工作内容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主体优质结构。争创“泰山杯”
2.8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为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B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外地企业须持进淄备案证明(上述资料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到淄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3.2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淄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报名。
联系电话:(0533)2300527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在淄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235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光盘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 7 月27 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23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机构
7.1监督机构: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33)230093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鲁中晨报 上发布。
招标人:张店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牟春雷 法定代表人:孙东启
地 址: 张店区柳泉路5号 地 址:淄博张店共青团西路95号钻石大厦17层
邮 编: 255000 邮 编: 255036
联系人: 赵铁忱 联 系 人:王林 乔晓
电 话: (0533)3156629 电 话:(0533)2319965、13070661188
2011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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