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管处(局),桓台县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努力推动全市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O一二年一月六日
抄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印发20份)
2012年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以做大做强建筑业为目标,以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和“走出去”步伐,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强化招投标和工程交易管理,严格建筑市场监管,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行业保障体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打造建筑强市。
预期工作目标: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00亿元;增加值175亿元;外出施工产值300亿元;实现地税收入23亿元;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1.5万人;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均达到96%以上;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征收1.5亿元;创出一批国家、省、市优质精品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和合同备案管理,严厉打击“阴阳合同”、肢解工程、陪标串标、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民工工资清欠形势持续稳定。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
(一)支持大型企业加快发展。加快培育我市知名企业、品牌企业,支持大型总包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联合、兼并、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资产重组和股权置换等方式,多渠道借助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引导推动大型施工企业向开发与建造、资本运作与生产经营、设计与施工相结合方向转变,发展成为集开发、设计、咨询、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向“高、特、精、专”方向进军。今年,现有4家特级资质企业要全部就位,重点培育3-6家行业骨干企业晋升壹级资质。
(二)提高专业领域施工能力。加快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技术装备先进、市场急需的基础设施领域企业,重点提高基础设施、装饰装修、环保工程、大型公共建筑等专业施工能力。引导推动市场信誉好、技术装备先进的企业,通过联合承包等形式参与铁路、公路、水利、桥梁、隧道、港口、核电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打破专业壁垒和行业限制,鼓励增项资质企业与主项资质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促进大型总承包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三)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调整优化建筑业企业结构,进一步提升专业承包企业在建筑业中的比重,扶持发展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承包企业。在发挥房屋建筑等优势专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建筑幕墙、装修装饰、钢结构、消防、建筑智能化、环保工程等潜力较大的专业企业,扩大专业承包市场占有率。鼓励中小建筑企业创立品牌,引导中小型建筑企业瞄准市场前景好、节能省地、绿色环保、高附加值的项目和行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尖端化的路子。同时,加大劳务企业扶持力度,大型骨干企业要加快建立自己的核心劳务层,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推动企业间开展战略协作。充分发挥大型施工企业在施工技术、质量控制和现场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与实力雄厚的国字号大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战略协作关系,开展深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增强融资和抗风险能力,共同做大做强。
(五)加速开拓外部市场。加快建筑业“走出去”步伐,积极引导企业开拓外部市场,构建多层次的产业平台,加快形成传统与新兴、高端与低端、主营和兼营多业并举的产业新格局。加强建筑业驻外办事机构建设,加大对外出施工企业扶持力度,不断提高省外市场占有份额。加强与商务部门联系合作,建立境外信息沟通机制,努力开拓国外市场。
(六)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和装备水平。推动企业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特色化管理,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培养和使用懂经营、会管理、专业精的复合型职业经理人。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以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多种收益方式,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技术骨干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健全项目目标管理机制,强化项目监管,提高项目管理标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行业装备水平,引导大中型建筑企业以承建重大工程项目为平台,加快装备一批先进大型机械设备,提升综合施工能力。对建筑企业购置先进设备的,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关于购置大型先进设备可享受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补助和相关贴息的扶持政策。
二、加强行业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一)严格资质考核,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严格按照企业资质标准,开展资质考核工作。重点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及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凡无施工业绩、缺失诚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给予媒体曝光、停止投标、暂扣资质证书、清出建筑市场等相关处罚。
(二)认真开展诚信评价,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认真开展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采取抽查、暗访、工作检查、外围取证、各级管理部门提报等方式,每季度征集一次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对征集到的不良行为信息汇总后送达企业法定代表人,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诚信评价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依托诚信评价结果,在招投标加减分、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及返还、外出施工推荐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管理,引导企业强化管理、规范经营。
(三)积极开展工程创优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大力实施精品工程战略,积极开展工程创优活动。强化对拟创建“鲁班奖”、“国优”、“泰山杯”、“柳泉杯”奖等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继续加强对立项的省级科技示范工程的管理,鼓励企业编写工法、创建科技示范工程,组织企业开展QC质量攻关活动,不断提升质量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和工程交易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严格开标前手续把关、评标专家抽取、投标保证金监管、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审查、法定时限管理、开标评标现场监管等环节,制定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等规范性文本,禁止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和指定工程分包单位,严厉查处虚假招标、陪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积极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国有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市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率争取达到60%以上,区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单计价招标率达到40%以上;规模以上工程监理招标率达到100%;市直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工程项目,全部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继续加强工程交易场所建设,抓好评标专家考核管理以及招标代理从业行为监督,确保招标投标和工程交易工作公平、公正。
(二)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区县清欠责任。健全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强化总承包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日常作业和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总承包企业是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继续坚持“关口前移、提前预防”的清欠工作思路,严格执行清欠检查制度、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优先支付人工费制度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杜绝恶意讨薪、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三)严格执法,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把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转包和违法分包、项目经理不在岗履职等行为作为市场执法稽查的重点。坚持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不断规范和净化建筑市场。尽快出台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加大施工总分包、建设监理等合同的审查、备案管理,强化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阴阳合同”、故意拖延工程结算时间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业主、企业和个人予以曝光和处罚。
(四)进一步强化外地进淄施工企业管理工作。严格外地施工企业进淄备案管理制度,未经备案的企业,不得在我市承接施工任务;加强对外地进淄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监管,开展外地进淄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依据诚信评价结果对外地进淄施工企业施行差别化管理。按规定征收外地进淄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督其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杜绝拖欠问题发生;建立外地进淄企业预警、约谈、清出制度,凡施工业绩差、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服从管理的企业,坚决清出淄博建筑市场。
四、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人才培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大力提高产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建筑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创制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工法。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提高建筑产品科技含量和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加强节能、环保、智能化等重大关键技术和尖端施工技术的联合攻关,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选择一批先进、成熟、适用的产业科技创新成果,加快引进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和先进适用的装修成套技术。加快建筑装饰工厂化进程,逐步实现装饰装修生产、供给、销售和服务一体化,提高建筑产品的综合品质。
(三)大力开展多层次的人才培训。适应当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要求,大力实施立体化人才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建造师为主体的高级管理人才队伍;以关键岗位人员、企业技术骨干为主体的专业人才梯队;以技工、高级技工、技师为主体的一线作业队伍。深入开展普遍性的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技术比武、劳动竞赛和技能大赛,提高一线人员操作技能。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加强培训机构管理,确保教育培训工作高效有序、健康发展。
五、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推动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按照住建部《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的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重点推进建筑企业管理与核心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专项信息技术的应用,以信息科技化提高行业管理效能。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和企业集约化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建筑管理信息网服务作用,继续开发网站应用程序,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功能,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
(二)完善行业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障金收缴、使用和管理,促进养老保障金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金网上拨付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拨付。督导各区县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区县养老保障金管理水平。全力做好全省养老保障金专项审计迎检工作。
(三)加强行业统计工作。建立行业统计联动机制,定期与统计、税务部门核对相关数据,进一步完善建筑业统计数据体系。加强统计人员培训考核,严格统计上报时限,坚决杜绝企业瞒报、虚报、漏报现象发生。市建管处将定期通报各区县建筑业统计工作情况。
(四)积极开展行业协会工作。根据我市建筑业发展实际情况,适应新形势下协会工作需要,完成协会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协会组织建设,积极反映行业诉求,扎实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及时向会员单位提供和传播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强化行业自律,积极开展行业评先选优活动,切实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服务水平。
(五)加强对区县的督查指导工作。鼓励各区县制定激励政策,扶持当地建筑业发展。扶持桓台县进入全国建筑业“十强”,临淄区进入全省“十强县”。不断加大对区县的指导、服务和督查力度,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机制灵活、步调统一的建筑管理体制。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各级建筑业管理部门要努力提高机关人员素质,打造高效能机关和管理团队,增强凝聚力,提升执行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岗位风险控制制度,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和调研活动,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指导建筑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