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安监站、高新区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7月27日至30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第三小组对我市申报的12个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进行了复查验收,并随机抽查了4个在建项目,现将检查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复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12个,其中示范6个,优良6个,有1个工程复查未达到示范工地要求,随机抽查的4个在建工程,有3个工程因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省检查组下达隐患通知书。
检查组对我市施工现场整体防护水平、施工配电、基地安全教育、安全监理、专项治理,以及贯彻执行省有关规定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绝大多数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能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能够严格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齐备,安全文明施工氛围浓厚,能够积极采取措施改善一线作业工人的作业、生活环境。
检查组高度评价山东万鑫建设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建工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指出上述两家单位格外重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建筑现场文明施工水平高,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是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的榜样。特别是山东万鑫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鸿嘉星城大酒店工程,在施工现场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设备防护棚,达到了“安全、节约、环保”的效果。
二、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和项目部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足,少数被抽查工程项目存在较多的安全事故隐患;淄博黄河建工有限公司等个别企业和项目部对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认识不足、标准不高。主要问题如下:
(一)安全管理方面:个别工程的安全责任考核内容不全,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不明确,安全技术交底人不正确,安全检查记录不齐,班前活动内容无针对性。
(二)土建管理方面:个别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操作层无平网、未铺脚板;电梯井内平网的防护材质、防护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悬挑式脚手架挑梁锚固不符合要求;部分临边、预留洞口防护不严等。
(三)施工用电和机具方面: 个别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计算内容不全,无系统图,针对性不强;个别施工现场的开关箱无防雨罩,部分配电箱自行改装;现场设备用电缆老化、裂纹,敷设不符合要求;部分设备的重复接地、开关电器漏电动作电流,检测内容记录不全。个别砼机钢丝绳起刺,长度不足等。特别是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淄博市客运中心工程,作为我市重点工程,施工用电方面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四)起重机械方面:个别塔吊无休息平台,电缆固定方式不正确,钢丝绳起刺更换不及时。另有部分物料提升机和施工电梯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标准化,接料平台铺板不规范,周边防护不严等,特别是鸿嘉星城大酒店工程,施工企业未严格按照规范安装使用施工升降机。
(五)文明施工方面:个别施工现场淋浴室、娱乐室等配套设施不全,部分建筑材料、标示不清,有的现场宿舍无纱门、纱窗,少数饮水保温桶没有加锁,卫生室的药品、急救器材配备不足等。
三、整改要求
(一)所有受检单位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限期整改,经建设、监理、施工三方验收后,报区县安监站(市监督工程报市安监站)复查,并将整改报告报市安监站,由市站统一汇总报省安监站。
(二)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此次省检,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三)各监理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严格按照市建委《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要注重对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学习,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的监控,完善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监理通知书、例会记录等档案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塔吊拆装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以及人员资格的审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定人、定时、定责”的原则,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四)所有通过验收的工程要持之以恒的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决不能掉以轻心、放松管理,要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保证全过程达标,坚决杜绝违规、违章情况的出现。
四、下步打算
针对此次省检情况和我市实际,对今后我市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标准提出如下要求:
(一)必须使用彩色钢板、喷绘等高档次的围挡,按要求搭设上人斜道,操作层满铺板,并做好防护。
(二)提高安全技术资料的真实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凡检查发现伪造资料的一律取消文明工地评选资格。
(三)深基坑、悬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必须严格按照《淄博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四)临边防护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施工现场的楼梯、阳台、及其它临边防护栏杆,电梯井防护门、混凝土搅拌区、木工加工区、钢筋制作区等场所的防护棚要做到定型化、工具化,满足安全可靠、整齐美观、周转使用的要求。
(五)塔机基础施工应按产品说明书和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祥图应列入塔吊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塔机基础应做到排水畅通,基础底梁应露出基础地平,方便检测。大型起重设备拆装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后经拆装、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联合验收合格方准使用,安装队伍要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资质,专项安装方案、验收资料要加盖拆装单位公章。
(六)职工宿舍、食堂、厕所必须严格按标准设置,职工宿舍必须设有后窗,夏季安装纱门纱窗,单间住宿不超过16人,且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m2,宿舍必须统一为职工布设用电线路且设有专用开关箱;食堂必须做好防蝇防鼠,做到生熟分开;厕所必须设置为水冲式,并定期冲洗,保持干净整洁。
(七)市及区县安监站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工作程序对申报的安全文明工地进行检查,凡申报工程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坚决不予上报。
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根据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制定相应措施,理顺工作机制,统一工作标准和工作方式,改进监管效能和质量,确保我市建筑生产安全稳定。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