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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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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机构:
淄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316室、318室、319室
电话:2302891、2300527
邮箱:jgch503@126.com
二、办理依据:
1、《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2、《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运行规范(试行)》鲁建发[2005]8号
3、《关于建设项目承发包必须进入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通知》鲁建发[1999]30号
4、《淄博市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淄建发[2010]31号
5、《淄博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淄建发[2009]95号
6、《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发[2007]243号
三、办理类别:
1、拟招标工程项目的登记以及招标公告的发布;
2、受理招标工程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
3、协助招标代理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4、督促监督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和返还;
5、协助招标监督机构、招标人抽取评标专家以及评标专家到场签到;
6、配合招标办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进行考评;
7、向招标人、中标人收取建设工程服务费。
四、办理程序: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完建设工程招标相关手续后,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工程项目登记手续和招标公告的发布。
 2、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等资料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
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开标前三天向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项目专家评委需求表专家》和《招标人评委备案表》。
 5、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的帐户后,由招标人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监督下实施开标。抽取评标专家,组成评委员会组织评标、定标。
 6、定标结果确定后,在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公示中标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公示的中标单位为最终中标人。
  7、待公示期满最终确定中标人之后,未中标人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的无息返还手续。
   8、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与招标人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中标后相关手续。
 9、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完施工合同或待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结束后即可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手续。
  五、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即到即办。
  办事科室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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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路17号 电话:0533--2301519 传真:0533--2303028 E-mail:zibojg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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