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建发〔2009〕66号
关于对山东经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投标的处理意见
各区县建设局、高新区规土局、各有关单位:
淄博新城区西八路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工程项目编号ZBTHGC0902,于2009年5月26日,在淄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其中标段三的招标范围是施工图内的魏北路至昌国路西侧绿化带的苗圃种植、地形改造及浇灌工程等,招标人是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建设工程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是淄博天汇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共有9家。 山东经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642万元的报价中标。公示期内,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及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建设工程办公室均接到关于该公司提供虚假资质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并未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其所提供的资质证书系其伪造。此行为严重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扰乱了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投标人山东经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中标
结果无效,并取消其三年内参加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至2012年5月25日止;
2、提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资质升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二OO九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违法投标 处理意见
抄送:市监察局。
打印:王赛赛 校对:张丽萍
淄博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6月5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