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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淄博市建设委员会      文号:淄建发[2009]101号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2日    点击数:
 
各区县建设局,高新区规土局,桓台县建管局,各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工作,明确监理企业安全监理的职责范围和工作重点,形成建筑施工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效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意见》、市建委《关于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淄博市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若干规定》、《淄博市建筑施工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监理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一)健全安全监理保证体系。监理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根据企业规模、项目数量和工程覆盖的地域范围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对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实行综合管理。监理企业应每月组织1次对所有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检查,监理项目部每周组织1次对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检查,安全监管员每日进行巡查。监理项目部应建立项目安全监理保证体系,按照安全监管资格认定制度,足额配备安全监管人员,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项工程,配备1人以上;2万—5万平方米以上的单项工程,配备至少2人,并按土建、电气、机械等专业合理设置。
(二)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职责。监理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管、考核、奖惩、例会、教育、审查、旁站监控、验收、档案管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目标落实到人;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具体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直接责任。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必须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安全监理费用。
(三)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全过程监控。要针对工程特点和不同施工阶段,对重点作业环节和部位实行旁站监理,确保安全生产。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下达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认真做好整改验收工作;安全隐患较为严重或对隐患拒不整改的,下达书面停工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在定期召开的监理工作例会中,要及时总结、精心安排安全监理工作。要建立完善的资料审批、整理、存档制度和程序,各项工作记录及时存档备案。
二、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施工准备阶段
1、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场所、宿舍、食堂、道路、围挡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程序是否严格执行。
4、审查工程是否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按要求办理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标、安全措施备案、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地进淄施工企业备案等相关手续,是否按要求组织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评估,是否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审查施工单位(总包和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施工方现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查施工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审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二)施工阶段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和履职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按照《淄博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实施有效监控,并认真核查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严格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审查。审核施工用钢管、扣件入场检测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含高处作业吊篮)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等。
6、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后期安全管理,督促施工方加强对工程主体结束到竣工验收前阶段的监督检查。
7、审查安全措施费用支付和使用情况。
8、审查安全教育基地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阶段安全评估、起重设备安装质量技术咨询服务、动火审批、安全网二次使用检测、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9、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设施的验收。
三、主管部门监督考核工作重点
(一)各级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监理工作列入日常监督、安全文明工地验收的重要内容,在监理企业自查基础上,按照《安全监理工作月度统计表》、《监理单位安全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制度、目标管理责任书、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方案审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记录(方案编制、审批、论证、修订、执行)、监理日志、隐患整改通知单、例会记录、旁站监理记录、审查记录(施工企业安全条件、制度建设、安全机构人员配备、交底验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隐患整改复核验收、材料设备进场审查验收记录等。
(二)对未有效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或主管部门检查考核不合格的,第1次责令限期整改;第2次(1年内)约谈监理企业负责人;第3次(1年内)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暂扣责任人员安全监管资格证书,并参加强制性安全培训,重新参加考核。注册人员,报请发证机关暂停执业资格6个月;4次以上(1年内)全市通报批评,暂扣项目总监和责任人员安全监管资格证书,并参加强制性安全培训,重新参加考核。注册人员,报请发证机关暂停执业资格6个月,暂停受理监理企业执业资质(资格)申请业务,暂停监理企业投标资格3个月。外地监理企业出现3次以上(1年内)未有效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下年度进淄监理备案手续不予备案。
(三)对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审批、专家论证、方案实施进行审查和实施旁站监理的;未对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查的;未对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进行审查的;未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设施验收的;伪造监理通知书、监理日志或拒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监理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约谈监理企业负责人,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视情节做出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四)对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监理企业和责任人,视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依法认定并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但不得擅自扩大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范围。
(五) 各级主管部门在督促监理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同时,要积极为监理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制定有效措施,遏制无序竞争、出借资质、非法挂靠、压级压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安全监理列入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审核的重要内容,将监理企业安全监理业绩作为监理招标的重要指标,将安全常识列入监理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内容,将安全监理业绩与监理企业资质、监理人员从业资格挂钩,使安全监理工作走向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附:1、安全监理工作月度统计表
    2、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七日
 
 
 
 
 
 
安全监理工作月度统计表
 监理单位:                     日-        月  日 
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安全负责人
 
总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项目总监
 
监理工程师
姓名:      专业:    
监理工程师
姓名:
专业:
监理工程师
姓名:      专业:
综合检查   次,下达书面整改通知   份,责令停工   次,召开安全监理例会 次,审查验收 项(次)。报告建设单位问题隐患   次,报告主管部门问题隐患   次。
序号
检查、审查项目
检查、审查情况
审查人
1
总包单位资质、安全许可证
 
 
2
进场施工分包单位名称、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3
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情况
 
 
4
项目专职安全员在岗履职情况(是否兼职)
 
 
5
特种人员名单,是否在岗
 
 
6
施工企业自查时间、人员
 
 
7
一线职工安全教育情况
 
 
8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管情况
 
 
9
钢管扣件、起重设备、吊篮、安全护品进场审查情况
 
 
10
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及实施监理情况
 
 
11
安全交底的项目、时间
 
 
12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时间、人员
 
 
13
隐患整改复查验收情况
 
 
14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备注:1、项目总监应指定专人每月统计汇总情况,审查情况应记录具体情况、语言简明扼要(并注明详细记录出处),详细工作记录要及时整理归档。
      2、此表作为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3、市安监站投诉电话:2302349。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电话:        监督责任人电话:
 
填表人:            项目总监:               填写日期:                      
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表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评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安全机构设置及监管人员配备
安全机构未设置扣10分,安全监管员每少配备1人扣5分。
10
 
 
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验收
未按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以及实施情况予以审查、验收的每项扣5分。
15
 
 
3
安全检查和审核
未对施工方资质、安全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技术交底、验收、教育培训、自检、隐患整改、人员持证上岗、设备材料进场、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的每项扣5分。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每次扣5分;未按要求对隐患整改予以审批、验收的每项扣5分。
20
 
 
4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
未对起重设备拆装、深基坑支护、网架吊装、高大模板、超高及异型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重点监控和旁站监理的扣10分,旁站监理未形成记录或旁站监理记录内容不齐全的每次扣5分。
20
 
 
5
安全行为监控
对施工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未及时予以制止、纠正的每次扣5分;对施工方安全职责履行情况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形成书面检查材料的扣5分。
10
 
 
6
安全监理责任制
监理合同中安全监理范围、内容、职责、安全监理费用不明确的,扣5分;项目总监与工程监理人员未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扣5分。
5
 
 
7
安全监理制度
安全资格审查、安全检查、奖惩、安全例会、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审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等制度不健全或未严格执行的,每项扣2分。
5
 
 
8
违规情况上报
施工单位对隐患拒不整改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项目总监未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的扣5分。
5
 
 
9
监理资料
安全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内容不健全的扣5分;伪造审查记录、安全例会、隐患通知书、监理日志、监理月报、旁站记录等资料的扣10分,内容不齐全的每项扣5分。
1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结论
 

1-5项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每项得分为0分或累计得分低于45分,考核总计得分低于60分,考核为不合格
受检单位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作者: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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