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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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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备案办理程序
 
一、工程建设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备案表和周边环境评估表,按备案办法要求填报资料;
二、工程建设单位持填写规范的报表和相关资料报行政服务中心审查;
三、行政服务中心审查合格,向建设单位人员发放现场勘查联系单;
四、工程建设单位领取现场勘查联系单后,组织参建各方对工程现场周边环境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自检;
五、工程参建各方自检合格,签字盖章后,报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现场勘查;
六、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勘查,勘查合格签署意见;
七、工程建设单位持签署准予备案的现场勘查联系单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八、所有备案用表可登录淄博市建筑管理处网站http://www.zbjg.com下载。
淄博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联系电话:2302349,  传真:230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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