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办理指南 | |||
| 详情 | |||
|
一、办理机构:
淄博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
地 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402室、408室
电 话:2301752、2307758
二、办理依据:
1、《关于调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等级和拨付标准的通知》(鲁建劳[2010]02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审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劳办[2010]11号)
3、《关于重新审发<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工作意见》(鲁建劳办[2010]12号)
三、办理类别:
1、《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新申报
2、《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升级
3、《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相关内容变更的申报
四、办理程序:
建筑企业到劳保办领取《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申请表》,填写完毕,持申报材料原件到企业所属区县劳保机构审核并加盖公章,区县劳保站汇总后报市劳保办,由市劳保办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省劳保办审批备案。
五、申报资料:
(一)《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新申报
1、申报材料封面;
2、《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申请表;
3、企业成立批准文件(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在银行开设的建筑企业劳保金帐户证明;
7、连续6个月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金的发票(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8、企业职工连续交纳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金的记录(原件);
(二)、《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手册升级,符合省文件规定的施工企业,可按手册新申报程序报送。
(三)、《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相关内容变更等申报。
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后,根据手册受理时限,持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的变更证明,向区县劳保站提出变更申请,填报变更申请表,区县劳保站核查后,加盖公章后,报市劳保办审核,核查后,汇总报省劳保办审批。
六、办理时限:
省劳保办规定每季度办理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10日受理上报材料。省劳保办批复后3日内通知施工企业领取。
|
|||
| 办事科室 | |||
| 劳保办 | |||
| 附件下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