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办理指南 | |||
| 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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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机构:
淄博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
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402室、408室
电话:2301752、2307758
二、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劳保金管理手册》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劳便字[2006]3号)
三、办理类别:
1、《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新申报
2、《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升级
3、《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相关内容变更的申报
四、办理程序:
建筑企业到劳保办领取《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申请表》,填写完毕,持申报材料原件到企业所属区县劳保机构审核并加盖公章,区县劳保站汇总后报市劳保办,由市劳保办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省劳保办审批备案。
五、申报资料:
(一)《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新申报
1、《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申请表
2、企业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当年度参加社会保险职工花名册
6、近半年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更名、法人变更及其他项目变更等情况提供企业变更批复文件
8、受理时间:上半年4月10日前,下半年10月10日前。
(二)、《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手册升级,符合省文件规定的施工企业,可按手册新申报程序报送。
(三)、《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相关内容变更等申报。
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后,根据手册受理时限,持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的变更证明,向区县劳保站提出变更申请,填报变更申请表,区县劳保站核查后,加盖公章后,报市劳保办审核,核查后,汇总报省劳保办审批。
六、办理时限:
省劳保办规定每年申报两次,在申报时限内,附合条件随时上报。省劳保办批复后3日内通知施工企业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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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科室 | |||
| 劳保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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