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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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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淄博市建筑领域农民工投诉管理若干规定    (淄建发[2005]74号)

二、办理类别

受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投诉工作。

三、办理程序

(一)投诉受理根据市、区县清欠办权限划分,分市清欠办直接受理和监督区县清欠办办理两类。

(1)市直接受理

投诉登记→直接受理→清欠办人员到现场解决或调度企业到清欠办解决。

(2)区县受理

投诉登记→转区县受理→调度区县由区县清欠办解决。

四、所需资料

1、投诉人的有效证件;

2、建筑业劳动合同;

3、拖欠工资证明;

4、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内容应该客观真实,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五、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即到即办。

六、办理机构

淄博市建筑管理处建筑业民工工资和保障金监督科 (清欠办)

地址:张店区西二路235号101室      电话:2302480

  办事科室
清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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